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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一来源采购  
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辽宁省检验结果线上互通互认平台对接项目

单一来源采购公示

一、项目信息

采购人: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

项目名称: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辽宁省检验结果线上互通互认平台对接项目

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: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辽宁省检验结果线上互通互认平台对接项目

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万元

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: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辽宁省检验结果线上互通互认平台对接项目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,《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辽财采〔2014526号,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情形中第5项规定,“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(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)产品,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,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”故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。

二、拟定供应商信息

名称:大连运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地址: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23号海事科技大厦A282801房间

三、公示期限

2026010720260114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

四、论证专家名单:

商文艳、李艳华、李树

五、联系方式

1.采购人

人: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

联系地址: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兴发街9

联系电话:李先生 136 0417 0990

附件

专业人员论证意见(格式见附件)

/kindeditor/attached/file/20260107/20260107160649_22251.docx
 

发布日期:2026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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